基建管理处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修订总体建设规划;
2.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开展建筑功能研究、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工作;
3.负责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建筑规划报批工作;
4.根据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组织管理及对工程材料的认质认价;
5.审查工程合同,并依据合同实施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进展顺利;
6.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准确详实地提供工程决算资料,及时将工程资料移交给档案馆;
7.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时办理已竣工工程移交手续,协助审计处做好学校工程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工作;
8.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搞好廉政教育与管理,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管理处处长、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处长工作职责
1.主持领导基建管理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基建总体规划,依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发展趋势,参与研究和审查设计部门编制的总体设计和各单位工程的设计方案的选定。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基本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实施工作。
4.主持开展建设项目论证、建筑功能研究及可行性研究。
5.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审批各类费用的支付。
6.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事项、关键节点的有效把控。
7.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
8.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在处长指导下,参与制定部门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3.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4.参与基建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配合处长搞好方案论证、项目管理及现场管理工作。
5.协助处长搞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
7.负责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基建管理处日常办公及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基建管理处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工作。
三、负责基建管理处公务接待、会议组织、学习培训、公务用车等安排与协调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材料的制定与撰写工作。
五、负责宣传报道及信息发布工作,做好部门网站的更新和维护。
六、负责基建管理处办公和差旅经费、办公设备及用品等的购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部门日常信息档案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按时完成相关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八、负责基建工程信息档案、招标资料、工程图纸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等工作。按照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及校档案室相关要求对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竣工资料(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移交学校档案馆。
九、负责部门零星采购项目的信息发布、组织及归档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配合学校招标办公室做好各类基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起草制订等工作。
二、跟踪、协调、监督、落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实施情况。
三、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管理,审核工程进度计划,检查督促工程进度的实施。
四、负责组织基建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程现场调度、协调各施工单位相互配合施工,定期抽查实体质量,严格工序控制和质量验收,对关键工序关键环节重点检查。
六、参加工程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每周的工程监理例会。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七、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领导决策。
八、负责组织基建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五大责任主体竣工验收管理及校内验收移交工作。
九、负责基建项目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2年3月31日